9月7日消息,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下发给部分政府机构,意见印发日期为8月24日,即将公布。
此前消息称,中国此次国企改革计划将国有企业按照功能划分,实行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在国家资本监管机构与经营性国有企业之间,系统性地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架构将由目前的两级变为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经营性国企三级。
此外,国资委将成为纯粹监管者,实现与出资者职能的分离。经营性国有企业将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员工持股改革等改革,各相关部委将在框架方案公布后,公布改革具体实施细节的配套方案。地方国有企业的改革方案将参照中央企业、由各地相应公布配套改革方案。
上述信息也在其他报道中得到印证。
8月26日,国资委新闻中心首席专家、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在大智慧平台作答时表示,国企改革方案,从2013年底便开始起草,一直在修改之中,没有出台的原因很重要的是触及到各方利益,需要平衡,统筹考虑,需要征求意见,形成最大公约数。
李锦透露的国企改革将有六大亮点:
1)政府以管资本为主;
2)投资经营公司的建立;
3)混合所有制的推行;
4)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5)国企功能的分类;
6)国企布局的调整和兼并重组。
李锦承认,整个推进过程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据其分析,投资经营公司2015年试点,2017年可望推开,到2020年至2022年可望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