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为企业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二等奖获奖作品 作者:胡爱生
腐败既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是党面临的最大威胁,而反腐败斗争是党带领人民进行的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惩治腐败则是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全社会营造了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作为国有企业而言,如何顺应党和国家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正确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重要岗位人员提高廉洁从业素质,杜绝贪污、腐化、堕落的风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形成“风清气正、实干担当”的企业文化氛围,个人认为需从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办案查案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责任体系,形成“不敢腐”良好运行机制
小节不惩,大节必生。腐败者如瘟疫,具有极强的传播性和扩散力,如果不从苗头抓起,不从小节抓起,必然酿成大贪,形成气候。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这一重要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斗争,要始终对腐败行为保持高压、持续震慑、严厉惩治,让腐败者一旦腐败必将付出惨重代价。纪检监察人员则要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好案件是不称职”的思想,认真执行关于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各项规定,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底线常在、保持高压态势,高筑腐败“成本”,使腐败行为变成“高风险”、“高成本”和“无收益”甚至“负收益”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权力监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形成“不能腐”的监督合力
俗话说“苍蝇不盯无缝的蛋”,腐败者之所以会铤而走险,就在于让他们发现有“空子”可钻、有“机”可乘,由至发现了巨大的利益,并找到了获取巨大利益的捷径,因而走上了违反党纪国法的不归路。要减少以至杜绝有“机”可乘而造成的贪腐行为,一要强化监督制约,多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要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发现苗头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二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相互促进,要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纪律教育,经常运用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约谈函询对党员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能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要坚持以案促改,堵塞漏洞,扎紧笼子,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帮助党员干部明确界定职权范围、坚守纪律底线。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这就要求我们一要不断强化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巩固深化各项主题教育成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高党性觉悟,做好廉洁文化建设,一体推进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养成修身律己、廉洁齐家的观念,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荣贪耻的价值取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二要让我们的党员干部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而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了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仍至犯罪,手中的权力用好了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可以提升员工的幸福指数,并有利于自身的职业发展,用不好则可能为自己人生造“罪”,为家庭幸福生活埋“雷”。
通过持续推进上述三个方面的工作,让党纪国法、法律法规成为通了高压电的“高压线”,成为不敢逾越的“制度之墙”,进而在企业内部形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不能腐”的制度堤坝,“不敢腐”的法律威慑,在企业创造良好的创业干事氛围,为企业的转型发展保驾护航。